博物馆之友

福建省雨田古代玉器博物馆之友章程

一、本会名称为“雨田古代玉器博物馆之友”。
二、凡关心、帮助、支持本馆工作,并对本馆的发展建设作出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,经联谊会领导机构批准,可成为本会成员。
三、宗旨和任务
通过“博物馆之友”的活动,促进雨田古代玉器博物馆与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,扩大博物馆的社会影响,充分发挥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。以共同发展博物馆这一社会共同文化空间,弘扬中华玉文化献智献力为宗旨。
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的任务: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互动,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意见及要求;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、合作,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方法;吸引社会各界支持、利用社会力量办馆,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基础;为热爱玉文化的热心人士提供各种信息、资料和交流平台,推动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个人及社会文化的共同进步。
四、会员的权利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权利
(一)不限次数在开馆时间内免费参观本馆展览。
(二)优先预约讲解,并享会员优惠。
(三)享文创馆会员优惠。
(四)优先本馆举办的研讨会、专题讲座、文化沙龙等活动及项目。
(五)优惠利用本馆报告厅、临时展厅举办各种展览及文化活动。
(六)免费参加本馆“博物馆之友”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。
(七)获本馆不定期寄出的最新展览或活动的信息请柬等。
(八)成员的未成年子女可优先预约本馆举办的寒暑期研学活动。
五、会员的义务
(一)会员应自觉遵守本会的规章制度,如有违反本馆参观规则等不当行为,可令其退出本会。
(二)会员应关心本馆的事业,为本馆的建设与发展献计献策;要积极参加本馆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,并随时反映公众对博物馆的意见和要求。
(三)通过各种途径对我馆的陈列展览以及各种活动进行宣传。
(四)协助博物馆组织临时展览、征集文物、开展文物鉴赏、文博研讨等业务活动。
(五)参加由博物馆组织的公益活动,本人或介绍他人来博物馆做志愿者或临时义工。
六、 “博物馆之友”的管理
(一)“博物馆之友”成员的登记与管理由雨田博物馆社教部负责,“博物馆之友”会员加入前需填写会员登记表,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本馆对登记信息资料予以保密。
(二)设主任1人、在年会上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,负责组织和开展活动,年底进行总结,分设小组若干,组长由小组推举产生。
(三)每年举办一次年会,总结工作,制定计划,同时对有突出贡献的“博物馆之友”进行表彰。
(四)一年之内无任何联系者如未特别说明视为自动退出。